皮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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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0435649/2026-0054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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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征集信息】关于公开征求《皮山县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指导价格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告
  • 内容概述: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征集信息】关于公开征求《皮山县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指导价格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8   【字体:


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耕地保护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规范全县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经营管理秩序,合理确定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价格,盘活国有农用地资源,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农牧民、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据国家、自治区、和田地区关于国有土地管理、农用地经营定价相关法律法规及“十五五”时期自然资源工作部署要求,产业发展实际,编制关于公开征求《皮山县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指导价格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依据国家、自治区、地区关于制定“十五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结合皮山县实际情况,现将《皮山县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指导价格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内容

围绕“十五五”时期自然资源工作部署要求,我县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定价机制、分地类分级指导价格标准、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租赁承包价格执行监管、特殊农用地优惠定价、租金收缴管理、违规低价发包处置、农牧民权益保障等重点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方案的科学性、公平性、实操性,健全国有农用地规范化、市场化定价管理体系。

二、征求时间

集中收集时间为202678日到202687日(共30天),集中征集期结束后仍可随时反馈相关意见建议。

三、参与方式

1.电子邮件参与: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209155450@qq.com,邮件标题注明“皮山县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指导价格实施方案意见建议”。

2.来信参与:将书面意见寄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自然资源局225办公室,信封封面注明“皮山县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指导价格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3.现场反馈:可前往皮山县自然资源局225办公室现场反馈,联系电话:0903-6422153,联系人:艾力·衣明

现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为皮山县国有农用地规范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提质增效建言献策,您的个人信息、意见建议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合理内容充分吸纳完善至实施方案中。期待社会各界携手共建规范有序、惠民利民的国有农用地经营管理新格局!衷心感谢您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附件1关于《皮山县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指导价格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皮山县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指导价格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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