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耕地保护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规范全县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经营管理秩序,合理确定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价格,盘活国有农用地资源,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农牧民、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通过皮山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面向社会公众、相关单位及行业领域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集期满,收到2条意见建议,主要围绕国有农用地租赁(承包)定价机制、分地类分级指导价格标准、租金收缴管理、违规低价发包处置、农牧民权益保障等方面展开,意见内容客观务实、针对性较强,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国有农用地市场化定价规范管理工作的关注。
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局已开会研究分析,对科学合理、具备落地条件的意见全部吸纳并对方案内容优化完善;对现阶段暂不具备实施条件、需结合后续工作逐步推进的建议,已完整归档留存,作为今后政策迭代优化、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的重要参考依据。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