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0435649/2026-00828 | 发文字号: | |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2026-10-13 | 主题分类: |
【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信息】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公示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发现问题 |
类别 |
检查日期 |
处理结果 |
处理依据 |
|
1 |
新疆众仁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皮山县第九分店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未按说明书标有的贮存条件储存;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未有效分开摆放;销售药品未给购药者提供销售凭证;药品验收人员未在随货单上签字确认;未建立药品养护记录制度 |
药品 |
2026/09/20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
2 |
新疆众仁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皮山县第十八分店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外用药与其他类药品未分开摆放;药品未按说明书标有的贮存条件储存;未制定2026年药品培训计划;销售甘草片时,未给购药者提供药品说明书;含麻黄碱类药品销售登记不全;未按要求对药品进行养护并记录;温湿度计未进行校准 |
药品 |
2026/9/21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
3 |
皮山安然医药有限公司 |
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未停止销售处方药 |
药品 |
2026/9/21 |
责令改正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
|
4 |
新疆众仁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皮山县第二十四分店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 |
2026/9/22 |
责令改正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
|
5 |
皮山县绿光医药有限公司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药品未明码标价;部分药品数量与说明书数量不符,销售药品时未给购药者提供药品说明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未分开摆放;药品摆放混乱;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未停止销售处方药; 未对药品进行养护;两个温湿度计未按要求进行校准;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从业人员未按照要求着装,未佩戴工作牌 |
药品 |
2026/8/3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
|
和田老爱康药业有限公司 |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未建立健全健康档案,一名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上岗;外用药储存区未按处方药和未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外用药品未明码标价;温湿度计未进行校准;从业人员未按要求着装上岗;销售药品时,未给购药者提供药品说明书;未建立培训档案,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
药品 |
2026/6/29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