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435649/2026-0082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10-13 主题分类:

【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信息】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发现问题

类别

检查日期

处理结果

处理依据

1

新疆众仁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皮山县第九分店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未按说明书标有的贮存条件储存;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未有效分开摆放;销售药品未给购药者提供销售凭证;药品验收人员未在随货单上签字确认;未建立药品养护记录制度

药品

2026/09/20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2

新疆众仁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皮山县第十八分店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外用药与其他类药品未分开摆放;药品未按说明书标有的贮存条件储存;未制定2026年药品培训计划;销售甘草片时,未给购药者提供药品说明书;含麻黄碱类药品销售登记不全;未按要求对药品进行养护并记录;温湿度计未进行校准

药品

2026/9/21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3

皮山安然医药有限公司

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未停止销售处方药

药品

2026/9/21

责令改正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4

新疆众仁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皮山县第二十四分店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药品

2026/9/22

责令改正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5

皮山县绿光医药有限公司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药品未明码标价;部分药品数量与说明书数量不符,销售药品时未给购药者提供药品说明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未分开摆放;药品摆放混乱;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未停止销售处方药;

未对药品进行养护;两个温湿度计未按要求进行校准;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从业人员未按照要求着装,未佩戴工作牌

药品

2026/8/3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和田老爱康药业有限公司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未建立健全健康档案,一名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上岗;外用药储存区未按处方药和未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外用药品未明码标价;温湿度计未进行校准;从业人员未按要求着装上岗;销售药品时,未给购药者提供药品说明书;未建立培训档案,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药品

2026/6/29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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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435649/2026-00828 发布机构: 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10-13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文种类:

【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信息】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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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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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疆众仁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皮山县第九分店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未按说明书标有的贮存条件储存;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未有效分开摆放;销售药品未给购药者提供销售凭证;药品验收人员未在随货单上签字确认;未建立药品养护记录制度

药品

2026/09/20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2

新疆众仁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皮山县第十八分店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外用药与其他类药品未分开摆放;药品未按说明书标有的贮存条件储存;未制定2026年药品培训计划;销售甘草片时,未给购药者提供药品说明书;含麻黄碱类药品销售登记不全;未按要求对药品进行养护并记录;温湿度计未进行校准

药品

2026/9/21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3

皮山安然医药有限公司

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未停止销售处方药

药品

2026/9/21

责令改正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4

新疆众仁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皮山县第二十四分店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药品

2026/9/22

责令改正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5

皮山县绿光医药有限公司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药品未明码标价;部分药品数量与说明书数量不符,销售药品时未给购药者提供药品说明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未分开摆放;药品摆放混乱;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未停止销售处方药;

未对药品进行养护;两个温湿度计未按要求进行校准;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从业人员未按照要求着装,未佩戴工作牌

药品

2026/8/3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和田老爱康药业有限公司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未建立健全健康档案,一名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上岗;外用药储存区未按处方药和未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外用药品未明码标价;温湿度计未进行校准;从业人员未按要求着装上岗;销售药品时,未给购药者提供药品说明书;未建立培训档案,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药品

2026/6/29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