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435649/2024-00394 | 发文字号: |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7-10 | 主题分类: |
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 第4期)2024年 第4号
近期,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类食品7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亿嘉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亿嘉生活超市销售的陇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