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0435649/2025-00469 | 发文字号: | |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皮山县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2025-11-13 | 主题分类: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结果信息】皮山县2025年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结果信息
一、民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模式现状
经全面排查核实,截至2025年11月,皮山县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均为公建公营性质,无任何民办养老机构(含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登记注册及实际运营记录,也未存在社会力量通过承包、租赁、合营等方式运营的“公建民营”类养老机构。目前,全县8家养老机构(含县级中心敬老院、乡镇敬老院等)均由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并主导运营,核心承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及普惠性养老服务职能,机构性质统一登记为事业单位或公益性服务载体,无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的相关情形。
二、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未实施的原因
根据《自治区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新民发〔2013〕83号)等政策规定,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含运营补贴、一次性开办补助)的资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由于皮山县无上述两类补贴适用对象,且补贴申请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公建民营类)等必备材料 ,当前无任何机构具备申报资格,因此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政策在本地暂未实施,也无相关补贴资金申报及拨付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