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0435649/2025-00254 | 发文字号: | |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皮山县教育局 | |
| 成文日期: | 2025-06-17 | 主题分类: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优待政策信息】皮山县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优待政策信息
1.学前教育阶段
落实农村学前3年免费教育,每生每年享受各类补助资金2800元。其中:幼儿伙食费1450元、幼儿读本费130元、幼儿园保教费1100元、幼儿园采暖费120元。
2.小学教育阶段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两免一补”政策:免课本费105元;公用经费(免学杂费):寄宿生每生每年102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20元;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625元(30%的非寄宿生享受);取暖费105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每生每年1400元(200天×7元)。
3.初中教育阶段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两免一补”政策:免课本费180元;公用经费(免学杂费):非寄宿生每生每年940元,寄宿生每生每年1240元;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寄宿生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30%的非寄宿生享受);取暖费105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每生每年1400元(200天×7元)。
4.高中教育阶段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三免一补”政策:免学费1200元(建档立卡学生1430元),免教材费670元、免收住宿费300元,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300元。
5.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三免一补”政策:免学费2000元、免住宿费600元、免教材费300元、国家助学金2300元,公用经费每生每年2000元。
6.高等教育阶段
一是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需求确定。贷款期限按照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
二是大学生学生资助项目。资助皮山籍农牧民家庭、城镇贫困家庭大学生,项目资金由安徽省、三峡集团公司共同承担,资助标准:疆内:大专4000元/人/年、本科及以上5000元/人/年;疆外:大专及以上6000元/人/年。
三是雨露计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高职学生,资助标准3000元/人/年。
7.疆内初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补助
对疆内初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经费补助,其中:疆内初中班经费补助7000元/人/年,内地新疆高中班经费补助12000元/人/年。
8.“在皖新疆班”学生资助政策
对考入“在皖新疆班”的皮山籍学生按照300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学生在学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及交通费、保险费等。
9.大学生新生入学项目
对新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次性交通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公益彩票基金会承担,资助标准为疆内500元/人,疆外100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