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皮财社〔2024〕15号
皮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24〕15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0.18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要求,我们已于2023年12月提前下达了部分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和地财社〔2023〕70号文件),本通知明确的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应补助资金,扣除提前下达数后即为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科目。你单位须根据实际支出方向将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
二、请你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严格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地区财政局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
四、请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皮山县财政局
202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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