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皮财社〔2024〕10号
皮山县民政局:
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24〕10号),为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6134万元,此资金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监控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该项收入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下相关科目,你单位需按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科目明确至项级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
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88号)有关要求,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皮山县财政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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