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皮财社〔2024〕9号
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各项稳就业政策,根据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和地财社〔2024〕9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466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级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收入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7就业补助”,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
二、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属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并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皮山县财政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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