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皮财建〔2024〕4号
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新财资环〔2024〕52号)文件,现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211万元。
收入请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具体支出列入相应科目。
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生态护林员支出方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专项资金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由自治区林草厅组织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按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汇总报自治区财政厅。
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保证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皮山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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