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自然资源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行政检查标准 | 备注 |
| 1 | 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检查具体内容: 1、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备案情况; 2、规划编制单位开展业务是否在《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内进行; 3.规划编制单位有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学历证书、社会保险证明等; 4、规划编制单位是否符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以及有关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保密管理、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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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对古生物化石发掘活动和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的监督检查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1.检查古生物化石发掘活动是否经批准; 2.检查古生物化石发掘活动是否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进行发掘; 3.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移交发掘的古生物化石; 4.检查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是否符合规定的收藏条件; 5.检查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标本保存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保存收藏的古生物化石; 6.检查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古生物化石档案; 7.检查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转让、交换、赠与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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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区生态修复活动的检查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DZ/T 0463)进行检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合法有效性、勘查实施方案、实物工作量、开工备案情况、越界勘查情况、擅自开采情况、封孔和生态修复情况、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合法有效性、开发利用方案、标识制度落实情况、开发利用情况、越界开采情况、矿山储量年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矿区生态修复情况、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 | |
| 4 | 测绘单位资质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1.对测绘单位主要检查内容是: (一)安全保障措施; (二)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三)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专业技术人员; (六)技术装备等测绘资质情况。 2.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项目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二)项目中使用的仪器、设备等的检定情况及其精度指标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三)引用起始成果、资料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可靠性; (四)相应测绘成果各项质量指标的符合性; (五)成果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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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监督检查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运行维护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相关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2.是否履行备案手续; 3.是否按照备案信息有关内容进行建设和运行维护; 4.是否落实相关安全保密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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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地图监督检查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1.向社会公开地图是否取得审图号,地图适当位置是否标注审图号。 2.地图内容是否符合《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 3.向社会公开地图内容是否符合《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 | |
| 7 | 地理信息安全监督管理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1.安全管理组织与制度:是否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保密领导;是否设立保密管理机构/专(兼)职保密人员;制度是否齐全;与涉密人员是否签订保密责任书。 2.涉密人员管理 :涉密人员是否岗前审查、在岗考核、离岗是否开展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是否参加保密培训。 3.涉密成果全流程管理:是否建立获取、持有、提供、利用、销毁全程登记台账,长期保存,可追溯管理 。 4.涉密场所:是否确定保密要害部门,涉密场所是否配备“三铁一器”,涉密成果是否存放专用保险柜,密级标识清晰。 5.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否专用、物理隔离;涉密网络与互联网是否物理隔离,无无线网卡、蓝牙、红外等 。 6.外业作业安全:外业涉密设备、数据载体是否专人负责,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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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依法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1.是否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等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 2.是否取得探矿权勘查矿产资源、取得采矿许可证进行矿产资源开采作业等其他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 3.是否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等其他违反测绘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 4.是否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等其他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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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对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1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成立涉密测绘成果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 2. 是否落实涉密测绘成果全生命周期管理,是否建立涉密测绘成果获取、持有、提供、利用、销毁全程登记台账,长期保存,可追溯管理。 3.涉密场所:是否确定保密要害部门,涉密场所是否配备“三铁一器”、涉密成果是否存放专用保险柜,密级标识清晰。 4.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符合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涉密网络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外部设备应符合保密法律法规要求。 5.外业作业安全,外业涉密设备、数据载体专人负责,安全监管。 6.项目完成后6个月内是否按规定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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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的行政检查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 1.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 2.是否在《测绘资质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内进行; 3.是否按照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内容进行; 4.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 5.是否保证了中方测绘人员全程参与具体测绘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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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对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检查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1.是否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2.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是否按规定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活动等信息。 4.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5.是否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野外作业安全风险防范。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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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检查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1.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2.是否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3.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资质证书违法行为。 4.核实资质申报材料的技术装备、人员、业绩等真实性,是否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 5.是否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等手续。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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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行政检查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1.《自治区资源空间规划局关于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查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291号)。2.《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查工作规程(试行)》 | |
| 14 | 对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单位的行政检查 |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6号公布,1993年7月1日起施行,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7号公布,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
终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