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频次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频次上限 | 备注 |
| 1 | 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职责范围内,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1家企业原则上1年节能监察1次。 注: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企业申请实施的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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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粮食领域监督检查 | 年度内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4次(不包括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专项检查计划实施的检查)。 注: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企业申请实施的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
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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