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来源: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07:13:55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备注
1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 【规章】《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5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议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第15号令)
第十六条 网信、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管理。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特点及其在有关行业和领域的服务应用,完善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科学监管方式,制定相应的分类分级监管规则或者指引。
第十九条 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开展监督检查,提供者应当依法予以配合,按要求对训练数据来源、规模、类型、标注规则、算法机制机理等予以说明,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等支持和协助。
参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2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第六十五条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发布,2014年7月29日修订)
    第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3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的检查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 2011年01月0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第五条 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接受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控化学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控化学品管理部门,依法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网络安全综合检查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9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7年9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公布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 自治区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通信、公安、经信、保密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大型互联网服务平台、工业控制系统等重点部门和行业的网络安全检查,建立网络安全风险动态排查机制。被检查的部门和行业应当予以配合,对检测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2022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九条 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公安机关和保护工作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每年统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开展网络安全检查。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应当责令运营者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
5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 第二款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法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0号)
    第四十八条 各有关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网络数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应当明确本行业、本领域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机构,统筹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网络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对网络数据处理者履行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网络数据处理者及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整改。
    第五十条 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对网络数据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一)要求网络数据处理者及其相关人员就监督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二)查阅、复制与网络数据安全有关的文件、记录。
    (三)检查网络数据安全措施运行情况。
    (四)检查与网络数据处理活动有关的设备、物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对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网络数据安全监督检查予以配合。
6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工业节能监察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第十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第十二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第五十四条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规章】《工业节能监察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8号)
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管理工业节能监察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节能监察,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工业节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
【规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3年1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七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科学技术、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以及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开展节能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就同一检查事项重复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工业节能监督管理,执行行业准入标准,加快推进钢铁、有色、石油、化工、电力、煤炭、建材等主要耗能行业结构调整和节能技术改造。
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应当制定统一的节能规划和能源利用计划,鼓励园区内的用能单位采用热电冷三联产的能源供应模式。
7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盐行业管理及食盐专营工作的监督检查 【法规】《食盐专营办法》(1996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7号发布 2017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修订)
   第二十三条 盐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二)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购销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四)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采取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盐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盐业主管部门调查涉嫌盐业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8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产品流通、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法规】《稀土管理条例》(2024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5号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下统称监督检查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对稀土的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产品流通、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询问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要求其对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作出说明。
   (三)进入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进行调查和取证。
   (四)扣押违法活动相关的稀土产品及工具、设备,查封违法活动的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
9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 【规章】《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2023年12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6号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通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10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 【规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政策,统筹协调全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和相关监督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相关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违法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场所进行调查取证;
    (三)询问当事人和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或者要求其按照指定的方式报送与被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四)查阅、复制与被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规定要求,确保监督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11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 【规章】《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2019年12月30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号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工作。  
    第二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本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商务主管部门可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建议和反映的情况进行检查,以及依职权启动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12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部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监督检查 【规章】《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2006年9月21日商务部令第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
    第四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对本地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13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规章】《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7月18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公布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
      (三)《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
      (四)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
      (五)“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14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检查 【规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4月5日商务部令第1号公布 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15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事项的检查 【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7年2月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公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6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对外劳务合作领域规定事项的检查 【法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第四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17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项的检查 【规章】《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商务部承担全国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家庭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指导协调合同文本规范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18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事项的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第一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反食品浪费工作的领导,确定反食品浪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组织对食品浪费情况金鑫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

【规章】《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
(2025年5月12日商务部令第3号公布 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政策规划,完善标准体系,开展监测分析,会同相关部门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纸质餐饮浪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部门职责,加强对全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每年分析评估食品浪费情况,整体部署反食品浪费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

19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情况的检查 【规章】《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2023年5月10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自2023年6月20起施行)
    第六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涉及本办法有关商务执法职责发生调整的,有关商务执法职责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相关职责的部门实施。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经营者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使用、回收报告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20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规章】《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2025年8月1日商务部令第4号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依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流通实施监督管理,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应当通报同级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21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事项的检查 【规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9月21日商务部令第9号公布根据2016年8月18日商务部第2号令修订)
     
第三十三条 商务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检查。
22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规定事项的检查 【规章】《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2016年6月15日商务部令第7号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3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规定事项的检查 【规章】《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2013年3月15日商务部令第1号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经营者和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
24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洗染业管理办法》规定事项的检查 【规章】《洗染业管理办法》(2007年5月11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第5号公布 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第一款 商务部对全国洗染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洗染行业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25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项的检查 【规章】《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11月8日商务部令第19号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商务部主管全国美容美发业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美容美发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26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职责进行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25年10月28日修正,2025 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决定,2026年1月1日施行)
    第三十九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9月27日通过)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通信、公安、经信、保密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大型互联网服务平台、工业控制系统等重点部门和行业的网络安全检查,建立网络安全风险动态排查机制。被检查的部门和行业应当予以配合,对检测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应当坚持客观公正、高效透明的原则,明确检查程序,规范检查流程,控制检查风险,避免交叉重复检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部分行政职权重心下移的通知》(新政发〔2026〕3号)要求,重心下移至县级主管部门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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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2026-07-03 19:07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T T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备注
1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 【规章】《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5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议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第15号令)
第十六条 网信、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管理。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特点及其在有关行业和领域的服务应用,完善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科学监管方式,制定相应的分类分级监管规则或者指引。
第十九条 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开展监督检查,提供者应当依法予以配合,按要求对训练数据来源、规模、类型、标注规则、算法机制机理等予以说明,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等支持和协助。
参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2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第六十五条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发布,2014年7月29日修订)
    第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3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的检查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 2011年01月0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第五条 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接受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控化学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控化学品管理部门,依法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网络安全综合检查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9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7年9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公布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 自治区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通信、公安、经信、保密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大型互联网服务平台、工业控制系统等重点部门和行业的网络安全检查,建立网络安全风险动态排查机制。被检查的部门和行业应当予以配合,对检测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2022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九条 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公安机关和保护工作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每年统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开展网络安全检查。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应当责令运营者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
5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 第二款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法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0号)
    第四十八条 各有关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网络数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应当明确本行业、本领域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机构,统筹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网络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对网络数据处理者履行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网络数据处理者及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整改。
    第五十条 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对网络数据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一)要求网络数据处理者及其相关人员就监督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二)查阅、复制与网络数据安全有关的文件、记录。
    (三)检查网络数据安全措施运行情况。
    (四)检查与网络数据处理活动有关的设备、物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对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网络数据安全监督检查予以配合。
6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工业节能监察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第十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第十二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第五十四条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规章】《工业节能监察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8号)
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管理工业节能监察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节能监察,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工业节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
【规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3年1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七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科学技术、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以及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开展节能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就同一检查事项重复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工业节能监督管理,执行行业准入标准,加快推进钢铁、有色、石油、化工、电力、煤炭、建材等主要耗能行业结构调整和节能技术改造。
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应当制定统一的节能规划和能源利用计划,鼓励园区内的用能单位采用热电冷三联产的能源供应模式。
7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盐行业管理及食盐专营工作的监督检查 【法规】《食盐专营办法》(1996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7号发布 2017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修订)
   第二十三条 盐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二)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购销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四)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采取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盐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盐业主管部门调查涉嫌盐业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8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产品流通、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法规】《稀土管理条例》(2024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5号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下统称监督检查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对稀土的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产品流通、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询问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要求其对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作出说明。
   (三)进入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进行调查和取证。
   (四)扣押违法活动相关的稀土产品及工具、设备,查封违法活动的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
9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 【规章】《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2023年12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6号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通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10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 【规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政策,统筹协调全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和相关监督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相关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违法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场所进行调查取证;
    (三)询问当事人和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或者要求其按照指定的方式报送与被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四)查阅、复制与被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规定要求,确保监督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11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 【规章】《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2019年12月30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号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工作。  
    第二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本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商务主管部门可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建议和反映的情况进行检查,以及依职权启动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12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部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监督检查 【规章】《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2006年9月21日商务部令第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
    第四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对本地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13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规章】《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7月18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公布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
      (三)《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
      (四)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
      (五)“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14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检查 【规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4月5日商务部令第1号公布 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15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事项的检查 【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7年2月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公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6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对外劳务合作领域规定事项的检查 【法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第四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17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项的检查 【规章】《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商务部承担全国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家庭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指导协调合同文本规范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18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事项的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第一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反食品浪费工作的领导,确定反食品浪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组织对食品浪费情况金鑫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

【规章】《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
(2025年5月12日商务部令第3号公布 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政策规划,完善标准体系,开展监测分析,会同相关部门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纸质餐饮浪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部门职责,加强对全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每年分析评估食品浪费情况,整体部署反食品浪费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

19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情况的检查 【规章】《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2023年5月10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自2023年6月20起施行)
    第六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涉及本办法有关商务执法职责发生调整的,有关商务执法职责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相关职责的部门实施。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经营者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使用、回收报告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20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规章】《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2025年8月1日商务部令第4号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依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流通实施监督管理,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应当通报同级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21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事项的检查 【规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9月21日商务部令第9号公布根据2016年8月18日商务部第2号令修订)
     
第三十三条 商务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检查。
22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规定事项的检查 【规章】《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2016年6月15日商务部令第7号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3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规定事项的检查 【规章】《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2013年3月15日商务部令第1号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经营者和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
24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洗染业管理办法》规定事项的检查 【规章】《洗染业管理办法》(2007年5月11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第5号公布 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第一款 商务部对全国洗染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洗染行业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25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项的检查 【规章】《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11月8日商务部令第19号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商务部主管全国美容美发业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美容美发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26 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职责进行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25年10月28日修正,2025 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决定,2026年1月1日施行)
    第三十九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9月27日通过)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通信、公安、经信、保密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大型互联网服务平台、工业控制系统等重点部门和行业的网络安全检查,建立网络安全风险动态排查机制。被检查的部门和行业应当予以配合,对检测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应当坚持客观公正、高效透明的原则,明确检查程序,规范检查流程,控制检查风险,避免交叉重复检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部分行政职权重心下移的通知》(新政发〔2026〕3号)要求,重心下移至县级主管部门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