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24〕4号)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工组织等,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服务;为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等服务;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送医陪护、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服务,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二、《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
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完善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政策,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三、《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新救组办〔2023〕1号)
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工作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场所、设立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等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服务。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困难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关爱帮扶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服务供给。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