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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 关于印发《皮山县关于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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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皮山县关于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8-16   【字体:


2023年8月16日皮山县印发了《关于印发皮山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皮政办规〔2023〕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县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9〕127号)和《关于印发<和田地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行办发〔2020〕57号)文件精神,结合皮山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依据《办法》全面推进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进我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资源公有。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

2.坚持物权法定。要依法依规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确定自然资源的物权种类和权利内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和行使代表。

3.坚持统筹兼顾。在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基础上,与相关改革做好衔接,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的有机融合。

4.坚持发展和保护相统一。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新空间格局。

(三)工作目标

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分阶段、分区域、分类型对国家、自治区、地区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区、自然公园等其他自然保护地、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荒地及生态功能重要的水流、湖泊、湿地、草原、森林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全县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全县国土空间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县、乡、村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皮山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四)主要任务

1.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2.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

3.开展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4.开展湿地、草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5.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

6.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7.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三、时间安排

从2023年1月起,利用1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4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我县全部国土空间内的各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三、《工作方案》的出台意义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于保护产权,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方案》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实现“四个划清”,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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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皮山县关于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