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10435649/2023-00206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皮山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 性:
  • 题: “粮改饲”项目补助政策
  • 内容概述:

“粮改饲”项目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 2023-10-13   【字体:

补贴对象:根据《做好2023年中央农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地农便函【2023】393号),符合标准的养殖企业,养殖合作社可以申请。申请标准如下:

1畜牧养殖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500只以上或年出栏1000只以上;单场当年实际收购量200吨以上

2饲草料收储新型经营主体:年收购,加工饲草产品1万吨以上,且具有稳定的销售市场。

以上实施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的经济实力,信用等级较高,持续从事该行业生产1年以上。

补贴条件: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收储环节(以实际收储量为核算依据),

补贴标准:每吨优质饲草料补贴标准由各试点地(州、市)、县(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每吨不超过50元。

附件:6 粮改饲项目申请流程图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