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根据《做好2023年中央农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地农便函【2023】393号),符合标准的养殖企业,养殖合作社可以申请。申请标准如下:
(1)畜牧养殖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500只以上或年出栏1000只以上;单场当年实际收购量200吨以上。
(2)饲草料收储新型经营主体:年收购,加工饲草产品1万吨以上,且具有稳定的销售市场。
以上实施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的经济实力,信用等级较高,持续从事该行业生产1年以上。
补贴条件: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收储环节(以实际收储量为核算依据),
补贴标准:每吨优质饲草料补贴标准由各试点地(州、市)、县(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每吨不超过50元。
附件:6 粮改饲项目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