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关于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要求。财政局牵头负责对接相关行业部门,收集各类国有资产相关数据,编撰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现将皮山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下同)
皮山县2024年纳入监管的县属国有企业共计7家。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315080.25万元,营业总收入71430.92万元,利润总额3296.92万元。
(二)金融国有资产
皮山县金融国有企业1家(信用社)。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413100万元;全年累计投放贷款176000万元,累计使用再贷款95000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皮山县2024年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单位共计166家,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单位58家,事业单位108家。皮山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1593148.80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皮山县国有自然资源土地总面积3884651.19公顷;林地总面积159191.22公顷;草地总面积38910.37公顷;矿产资源目前已发现48种,重要矿产资源14种,占自治区已发现矿种的9.86%;皮山县水系由皮山河、桑株河、杜瓦河、苏勒阿孜河、波斯干河五条河流组成,均发源于喀喇昆仑山北麓,系冰川融雪补偿型河流。全县地表水多年平均径流量为7.39亿m³(均可利用),地下水储量为2.5亿m³。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发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党组织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确保企业发展方向正确。二是加大国有企业监管。持续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2024年以来财政局(国资委)上会研究企业提交的议题30项。同时依托国资快报软件系统,每月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严格控制企业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各级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要求,立足皮山县资产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布局以文旅板块、农牧板块、能源矿业板块、城市投资板块、建筑板块、水资源板块为主的“六大板块”企业发展模式,持续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整合多方优质资源,大力发展主责主业,助力皮山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金融企业助力实体经济情况
一是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截止12月末累计投放各项贷款17.62亿元。二是积极开展“党建引领+智慧授信”活动,探索出了一条基层党建与普惠金融深度融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路径。截止12月末全面完成17个乡镇、205个村(社区)、6.4万户农户评级授信,预授信额度27亿元。三是上线推广“小微e贷”、“兴农e贷”等四款线上贷款产品,累计投放数字普惠线上贷款6.1亿元。四是制定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服务方案,细化十项举措,小微企业授信户数86户。五是坚持支农、支小,坚决扛起乡村振兴使命担当。2024年累计投放春耕备耕贷款3.1亿元,累计为10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授信1.3亿元,发放贷款0.78亿元,累计发放脱贫小额贷款3636户0.77亿元,累计投放1+3+1政策性贷款0.77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资产配置。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申请进行审核,2024年累计审批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类资产购置项目88项,核减超标准配置需求13项,节约财政资金20余万元。二是严格资产处置。规范资产处置流程,2024年完成资产处置381笔,原值180983.01万元。三是资产配置。2024年度新增资产79620.89万元。四是动态台账管理。依托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确保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全面、准确。五是深入单位调研。财政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专项调研,完成对48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调研工作。六是国有资产盘活。截至12月末,全县已盘活资产956件,原值17670.29万元(其中,通过和田公共服务交易中心公开挂网拍卖1辆罚没挖掘机收益236万元)。七是公(廉)租房情况。皮山县投入使用的公(廉)租房共计20259套,已出租使用19441套,未出租818套。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立足矿产资源禀赋,稳步推进资源勘查、找矿成果转化、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目前有效期内采矿权共有13个,已出让皮山县矿业权11个,成交价款4861.39万元。5个砂石料厂已于2024年11月顺利完成挂网工作,拍卖总底价为304.5万元。二是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2024年以来组织专班人员对全县323.8272万亩国有农用地进行初步摸排梳理。三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及监督执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实施一系列生态修复项目,有效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同时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破坏林地、草地和湿地的行为。四是抓好灌溉,保粮食安全。2024年全年累计灌溉528.21万亩,充分保障了农作物关键生长期的水份需求,实现了粮食稳产,夯实了口粮安全基础。五是保质保量完成水利项目建设。2024年实施水利项目23个,工程总投资11.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8.04亿元。六是全力做好防洪度汛工作。完成水毁工程维修加固10处,新建临时防洪堤26.89公里,投入120万元储备防洪物资,2024年县、乡、村三级投入防洪人力3.03万人次,确保了安全度汛,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
一是县属国有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产业结构单一,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部分企业经营效益不佳,盈利能力较弱,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二是国有企业现代制度还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健全,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存在财务管理混乱、产权不清等问题,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活力和效率。三是国有企业人才短缺问题较为突出,缺乏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制约了企业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四是相关行业部门在政策指导、资源配置方面支持力度不足。
(二)金融企业
一是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足,部分产品与皮山特色产业结合不够紧密。二是在偏远乡村,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服务效率还需提升。三是受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信贷风险防控压力有所增加。
(三)行政事业单位
一是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且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导致资产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二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不够合理,部分单位存在闲置和浪费的现象,且对闲置资产的处置意愿不高、力度不大,导致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三是资产处置不及时、不规范,存在处置程序不严格、处置方式不合理等问题,部分单位资产处置未按规定进行评估和公开拍卖,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四是公租房管理。实际对公租房使用情况监管较为困难,执法过程中因公租房小区相对较多,监管部门上门检查人力成本较高,检查频次有限,大多只是抽查,甚至只能通过电话寻访,监管或执法人员很难通过排查发现违规行为。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执法漏洞,也让部分抱有侥幸心理承租人出现了违规租住的行为。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矿产资源开发精加工矿产品少,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皮山县矿产资源仍以初级加工为主,深加工产品少,部分矿产资源回收率低下,选冶设备和工艺落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产生的污染较为严重,没有形成开采-选矿-冶炼及深加工的产业链条;交通运输难度较大。皮山县矿产资源主要集中在山区,其位置海拔高、道路通行条件差、运输成本高;矿山企业未形成规模,企业对绿色矿山发展理念不强。矿山企业对绿色矿山建设仅停留在矿区绿化上,未进行全方位的绿色开发,缺乏绿色矿山开发的经验,矿山企业只注重效益,对于国家提出的绿色矿山建设的概念理解不足。二是国有农用地管理不规范,因市场环境的变化,如经济下行、行业不景气、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承租人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且部分承租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义务认识不足,忽视或故意拖延租赁金的缴纳,导致租金收缴进度缓慢;农用地管理实现信息化方面存在差距,清理土地后未将相关重要数据内容录入信息化平台,影响后期规范管理。三是生态保护力度不均衡,在一些重点区域和热门保护地,保护工作相对到位,但在一些相对边缘或关注度低的区域,存在保护力量薄弱、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林地、草地和湿地仍面临着被非法占用和破坏的风险。四是农业供水矛盾突出,水资源年内季节分配不均衡。春季(3-5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12.75%,夏季(6-8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73.97%,秋季(9-11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10.45%,冬季(12-2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2.83%,水库调节能力不足,导致春、秋两季严重缺水。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国有企业
一是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和结构,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整合重组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县属国有企业,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二是完善县属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激发县属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三是加强县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人才待遇,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为县属国有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金融企业
一是强化产品创新,深入调研皮山产业发展需求,结合当地特色,开发更贴合实际的金融产品,为皮山经济多元化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二是深化金融服务,持续推进“金融服务下乡”工作,增设助农服务点,加大移动金融设备投放,提升偏远地区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三是严控金融风险,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全流程管控,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风险识别与预警能力,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四是加强政银合作,积极与县政府各部门沟通协作,围绕皮山发展规划,在乡村振兴、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为皮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三)行政事业单位
一是强化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按照单位实际需求合理进行购置审批,对闲置的资产优先进行调剂使用,充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程序,加强资产处置审批与监管。加大对各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的督促力度,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资产使用效益,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最大限度解决我县部分国有资产闲置低效、运营效益不足等问题。四是公租房管理方面。由住建局牵头,加大对闲置公(廉)租房的出租力度,探索优化公(廉)租房申请审批程序,确保应租尽租,同时加大对已租公(廉)租房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恶意拖欠房租行为的采取合法合规手段追缴租金并强制清退租住资格。
(四)国有自然资源
一是依法依规加快矿权出让进度,提升为企业服务意识。截至2025年计划出让皮山县矿业权21个,拟申请出让矿权勘查面积合计698.57平方千米。开展好矿产项目规划编制工作,计划2025年完成《“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十五五”地质灾害项目规划》《“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内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强化专班职责,定期组织下乡(镇)实地指导,规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认真梳理欠缴租金情况,建立台账,对临近缴款期限的缴费人提前提醒,对逾期未缴的企业、个人按规定发送催缴通知书、明确告知逾期后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三是加大对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能力,定期开展对非法占有和破坏自然资源行为的专项行动,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对生态修复和保护项目的资金投入。四是做好水库安全运行和蓄水工作,完成190眼抗旱机电井维修,确保2025年86.6万亩灌溉任务圆满完成。五是提前谋划2025年防洪度汛工作,3月底完成年度防洪计划,并将防洪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汛期前储备好必要的铁丝网、编织袋等防洪物资的调运和储备工作,组建好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筹建防洪抢险队伍,做好县乡村三级应急抢险队伍。六是做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2023—2025年千吨万人规模水厂标准化建设计划,按年度完成千吨万人2座水厂标准化建设并通过地区验收,同步推动千人以上工程标准化建设,实现农村供水水厂标准化提升。七是保质保量完成水利项目建设。2025年计划实施水利项目建设4个。
皮山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