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及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基本住房权益,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结合皮山县实际,住建局制定了《皮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各单位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6日(7个工作日),联系单位: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03-6423625 传真:0903-6422452
邮箱:323228951@qq.com
关于《皮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