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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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要依据 |
拟履行的程序 |
实施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 |
拟完成时间(按季度填写)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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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皮山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专项规划 |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6号) |
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法定程序。 |
对于加快推进皮山县新型健康城市建设,积极融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奋力打造“健康皮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第四季度 |
皮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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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皮山县文化旅游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 年) |
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法定程序。 |
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非遗传承中心等一批重点文化场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古遗址公园等成为重要旅游景点,形成一批新的文旅融合产业增长点;推进文化演出、艺术作品、非遗等进景区,景区文化内涵不断增强、文化体验更加丰富,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链条逐步延伸,形成一批新的文旅融合产业增长点,推进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文旅产业发展平台、引导和扩大文旅消费、提升特色文旅产业竞争力,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努力提升文旅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
第四季度 |
皮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