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乡居民丧葬行为,推进殡葬事业改革,规范我县公墓收费标准,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标准》[1999]2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新发改收费[2014]25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活动管理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殡葬救助的通知》(新民发〔2012〕179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经县发改委核定收费标准后,皮山县永安园公墓收费标准已在网上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将在30日后举行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现将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2月2日10:00
地点:皮山县民政局一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一)皮山县永安园公墓收费标准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二)公墓管理或收费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三、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
(一)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均可报名,由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作为听证陈述人,发表意见。根据报名情况,听证会组织者也可以邀请确定部分有代表性的听证陈述人,一般为10人。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作为听证旁听人员参加旁听。依据报名先后顺序不超过30人。
四、报名方法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电话、传真或者书信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告知是作为听证参加人还是听证旁听人参加会议,并留下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18:00
五、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及听证会报名联系方式
电话(兼传真):0903-6422474
邮编:845150
现场报名地址:皮山县民政局211办公室
联系人:艾则孜·买买提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