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10435649/2024-00528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 性:
  • 题: 2024年规划编制及项目前期费用—皮山县藏桂乡及周边区域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内容概述:

2024年规划编制及项目前期费用—皮山县藏桂乡及周边区域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16   【字体:


项目概况

2024年规划编制及项目前期费用—皮山县藏桂乡及周边区域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25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C2024-104

项目名称:2024年规划编制及项目前期费用—皮山县藏桂乡及周边区域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万

最高限价:99万

采购需求:依据《皮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皮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有关文件,明确藏桂乡及周边区域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提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和产业空间布局,统筹交通枢纽、物流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公共服务有效配置和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优化生态修复及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提出规划实施政策保障措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资金来源:安徽援疆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单独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提供本单位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社保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网站查询有上述情况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投标企业提供截图,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核实)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8.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9000.00元整(玖仟元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12日至2024年12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25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3.开标时间:2024年1225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

5.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皮山县新城区胜利路6号

    联系电话:0903-7866611

2、采购代理机构

   和田建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玉座9F

项目联系人:郝亚玲

联系电话:0903-7825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亚玲

联系电话:0903-7825563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