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财教〔2021〕51号
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项目直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皮山县教育局:
一、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项目直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和地财教[2021]53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项目直达(第二批)资金128.66万元。支出请列“205 教育支出”相关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此次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
二、请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尽快完成资金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的行为。
三、请你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