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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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0435649/2025-0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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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 【乡村振兴工作信息】2026年皮山县第一批衔接资金分配资金情况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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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工作信息】2026年皮山县第一批衔接资金分配资金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30   【字体:

截至2025年12月25日,上级下达皮山县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38680万元。按照自治区、地区有关衔接资金公示公告的要求,现将下达衔接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第一批中央资金到位27969万元,其中: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5344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153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040万元,欠发达国有农牧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53万元。依据: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皮县财农〔2025〕39号)。

(二)第一批自治区资金到位10711万元,其中: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711万元。依据: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皮县财农〔2025〕43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一是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

二是各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

三是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压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审核, 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 发挥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皮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903-6423154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皮山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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