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拟投资建设皮山县防沙治沙巩固区域生态治理项目,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皮山县防沙治沙巩固区域生态治理项目
2、建设地点:皮山县木奎拉乡
3、建设性质:新建
4、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新打灌溉井23眼,井深为160m。新建井房23座,单座面积15.58m2;布设10Kv输电线路11km,配套10kV永磁断路器(带接地保护)、高压计量箱、变压器及低压配电柜各23套。新建道路两侧灌溉管网共0.13万亩,铺设地埋管网总长30.53km,管径为de250-de110,管材为PVC-M管,压力等级为0.63Mpa。安装出地桩464m,管径为de90,管材为PVC-M管,压力等级为1.0Mpa。
5、项目总投资:1778.85万元。
二、公示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https://docs.qq.com/pdf/DREFrT2JvTXJyQnN2
2、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三、公众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1、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的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2、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包括:①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③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④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本公示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意见填写完整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送达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地址:皮山县新城区建设路4号
联系方式:塔吉古丽·麦麦提敏 0903-6422478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
联系方式:周工 0991-2358771
电子邮箱:xjbthpzx@163.com
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