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为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衔接资金效益,根据行业部门审查,经皮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皮山县2024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及项目计划;项目符合皮山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和目标任务,可有效提升皮山县农牧民相关产业发展能力。现将项目计划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附件:皮山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及项目计划表
监督电话:12317
皮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903-6423154
皮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皮山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
皮山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