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种苗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等有关林草种苗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专门组成一个检查组,于10月28日至10月29日对皮山县本级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情况采取现场检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了检查,现将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1、皮山县华峰市政园林服务有限公司: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林草种苗生产经营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问题。 2、皮山县银山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生产经营林草种子质量和其他检查项目未发现问题。 3,皮山县国有林场服务中心国营苗圃: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生产经营林草种子质量和其他检查项目未发现问题。
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