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为提高档案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服务全县发展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相关规定,我馆已完成馆藏到期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现依法开放第五批档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档案范围
本次开放为满25年到期文书档案,涉及全县55个立档单位。审核中对包含涉密信息、个人隐私等不宜对外公开的档案实行控制管理,不予对外查阅。本次准予开放永久档案147件、长期档案161件,合计开放档案308件。本次开放档案明细目录不在政务平台挂接公示,有查阅需求的群众、单位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档案馆办公地点现场查阅纸质目录,工作人员提供检索协助。
二、查阅利用须知
1.公民、机关企事业单位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合法证件,即可到馆查阅已开放档案;
2、查阅档案严禁涂改、损毁、抽取原件,摘抄、复制档案按馆内规定办理;
3、控制管理、未纳入开放范围的档案,不对外提供查阅。
三、咨询联系
咨询电话:0903—6425358
档案馆地址:皮山县新城区新华东路1号
特此公告
皮山县档案馆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