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符合返还工资保证金条件项目情况公告
(第二期)
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总承包企业:
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有效监管落实,规范办理农民工保证金相关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办理的通知》(和地人社函【2023】63号)文件规定,现对以下已完工但未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业务项目进行集中社会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9月24日止,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效凭证到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告知项目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在公告时间内至我局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业务。(详见附件)
联系人:努尔艾力 0903-6427793
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