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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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 皮山县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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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12-11   【字体: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1]309号)要求,为全面总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公开发布工作,结合县财政局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皮山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细化方案》的主要内容,领会《方案》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方案》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皮山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局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人依法办事。2021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方案》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皮山建设中的保障作用,为全县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局党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二)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情况。县财政局始终将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硬任务来抓,将维稳经费列入财政重点范围,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不断加大公共安全经费保障力度。

做好敏感节点和节假日安全防范工作。在“春节”、 “五一”、“ 十一”等期间对全局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强化监督和管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安全管理活动的每个环节、部位和人员。制定节日值班制,明确责任,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节假日安排干部职工轮流值班,领导带班,建立了严格的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安全值班报告制度,确保节日期间的单位安全。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要求,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事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统筹推动权力下放,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2021年,我局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审批公示,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严格按“八个一律”要求,逐项核查,规范实施清单管理。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切实解决了企业和群众“申请材料多、办事难”问题,全面有效提高了行政效能。

三是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我局成立创优营商环境提升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强化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大力规范政府采购执业行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健康发展。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我局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出台规范性文件前报上级部门审核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截至目前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财政局重大决策制度(试行)》、《财政局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局党政正职权力清单制度(试行)》确保财政各项工作民主、公开、规范决策。

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适时举行听证活动,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

三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财政投资评审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及时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对PPP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专家论证并落实风险评估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研判,并制定化解预案。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财政局始终坚持财政重大决策事项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由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并将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我局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年审,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测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具有专业法律素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全局有26名财政干部参加法宣在线学习,执法队伍质量稳步提升。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一是着力提高各级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应急体系建设,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法治框架下更高水平的良性互动。二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情况。一是积极推动以行政调解为主的“大调解”格局,建立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化解资源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纠纷化解渠道。加强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与配合,通过当事人和解,行政调解员调解,调解机构调解,以及仲裁和行政部门确认、裁决、调解等渠道,多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互动机制,行政复议联络员,加强信访问题的部门联动处理,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二是健全完善群众自治章程、议事规则等管理规范,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提高基层群众自主议事、自治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依法组织群众开展自治活动和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活动的职能作用。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源头防腐工作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等权力集中的岗位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认真排查风险点,重点排查预算安排、资金分配、财政专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管理和会计管理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多种手段,实施分类防控、分级监督,做好预防、有效监控、及时处置等管理工作,达到全面有效防范的目的。

二是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我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严格界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起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严密有效的管理制度体系,加大行政处罚、会计执法检查等行政执法项目的管理,有效地履行了财政部门职能。

三是健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力度,主动公开预算执行分析、非税征管、会计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等一些与部门、单位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财政信息。制定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财政局政府信息审批制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我局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提供投诉举报渠道,优化服务方式,接受公众监督。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情况。一是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科技创新立法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扩大人大代表对科技创新立法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论证。二是适应新技术应用趋势,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运用于立法工作中,加强科技创新立法决策的量化论证,加强对公众意见的收集汇总、数据分析,更好实现公众有序参与,提升立法效率,增强立法实效。三是丰富立法形式,根据实际需要推进“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增强科技创新立法的针对性。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未设置专门法治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法治工作水平不高、连续性不足,无法适应法治工作需要。

二是亮点特色不够明显。在先行先试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被上级借鉴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较少。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通过局党组会议、专题法律知识讲座等,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律知识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效能;按照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

三是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多种手段,有效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土地征收、储备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2022年主要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乡村振兴,强化责任,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努力推动法治宣传贯穿于法治实践全过程。

一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要求全面落实。

二是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

三是学习各项法律法规。1.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大力宣传党章党规,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2.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法律服务、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规。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切实加强法治力量建设,使法治力量与法治建设的任务相适应。

二是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将示范创建作为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关键措施和重要保障,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突破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治机构自身建设。推进政府法治机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治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实行法治工作人员备案管理制度,保持法治队伍相对稳定,保证工作连续性。

皮山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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