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
1、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并将财政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纳入平台进行管理。
2、强化事前公开
(1)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并严格按照执法信息公开要求进行公开。
(2)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渠道等事前公开内容,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3)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于财政专项监督检查对象特定,财政局未开展“双随机”检查。
(4)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
(5)公开了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并统一参加了全地区统一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以上。
(6)公布《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优惠政策、办理时限、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
(7)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
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活动步骤和环节。
3、规范事中公示
(1)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财政执法人员能够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没有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从事执法活动的现象。
(2)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告知程序。明确了行政执法告知制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回避等法定权利和依法配合执法等法定义务等内容。
(3)加强政务服务窗口管理。财政局没有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事项。
4、加强事后公开
(1)行政执法结果对外公示。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目前,财政局没有行政处罚案件。
(2)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由专人负责统计上报。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
1、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
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
2、完善文字记录
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统一的格式标准。制定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3、规范音像记录
(1)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财政局配备相关音像记录设备,没有配备执法记录仪或者手持执法终端设备。
(2)建立音像记录制度、规范用语。
财政局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
(3)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财政局没有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4、严格记录归档
(1)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制定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明确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等相关内容。
(2)探索信息化记录存储方式。财政行政执法信息化记录存储方式主要是纵然质文件,没有通过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集中存储。
5、发挥记录作用
加强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
1、明确审核机构
(1)重大执法决定由法制机构负责审核,财政局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由内控监督科负责财政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由法制机构审核和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机制。
(2)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
财政局聘请法律顾问,负责法制审核工作。
2、明确审核范围
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所有的行政处罚类案件全部进行法制审核。
3、明确审核责任。明确了法制审核流程,对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内控监督科进行合法性审核,并由法律顾问审核,由财政局党组班子研究决定,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对行政执法案件负责。
附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