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 填制单位: 皮山县农业农村局 填报日期:2026年4月10日 | |||||||||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请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备注 |
| 1 | 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 关于印发《2026年和田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地财农2026 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26]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26]9号 | 皮山县农业农村局 | 皮山县辖区内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户。涵盖基本农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30元/亩。 |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他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二)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由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复核,县(市)、地(州) 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认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准耕地补贴面积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明确补贴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资金安排和拨付。根据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情况,自治区下达2026年粮油生产目标中明确的小麦生产目标以及历年结存资金三项因素,核定地县补贴资金总额。将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优先使用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当年补贴资金有结余的,可转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使用;补贴资金不足的,原则上由当地财政配套资金予以补齐,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足额发放。 |
每批一次 | 每年12月30日前发放完毕 | |
| 注:1.“补贴发放频次”指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半年一次、每年一次、每批次等;2.“补贴发放时限”指补贴项目具体发放时限,如每月底前、每季度末前、每年12月20日前、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等;3.补贴政策文件为最新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