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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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0435649/2024-0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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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皮山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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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 皮山县2023年花生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皮山县2023年花生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3-29   【字体:


依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大豆、花生种植补贴资金的通知》及和田地区关于《2023年花生、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扩种花生、大豆油料作物的决策部署,促进县域油料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补贴对象、标准及发放程序

补贴对象:合法从事大豆、花生种植的实际种植者包括基本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场职工

补贴标准:按照花生500元/亩标准,对2023年县域种植对象进行验收补贴,补贴面积不高于1859亩。

三、发放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皮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做好2023年度实际种植户摸底调查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发放时限要求。参照地区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要求,于2024年3月1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兑付。

及时发放资金。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流程,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督促花生种植属地乡镇,抓紧开展花生种植验收核查工作,及时对接县财政局、纪委做好项目抽验工作。采取“一卡通”模式发放补贴,保障补贴资金真实发放到实际种植花生人员手中。

强化资金监管。财务室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掌握各乡镇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及总体情况。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1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花生、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附件2皮山县2023年花生补贴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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