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对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的牧民给予补助和奖励。
补贴条件:谁承包、谁保护,谁受益,取得草场承包权证、且履行了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人员和项目单位,按照属地管理享受草原补奖政策
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财政对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一是对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实行禁牧封育,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二是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对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按照每年每亩2.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附件: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