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皮山县本级“三公经费”在预算安排上,继续深化落实中央、自治区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确保“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
一、皮山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皮山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安排586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28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根据2021年各单位车辆数具体测算。2021年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586万元, 2022年皮山县要求严控车辆购置和车辆运行费,在安排预算时实行定额定标,预算单位超编车辆和有上级补助经费的不予安排经费,形成了车辆购置及运行费预算经费的大幅减少;因公务用车改革及有关公务购车政策限制,一般公务用车暂停采购,公务车购置费预算为0。
(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022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8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县在接待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的十项要求,力求简单适用,通过招标形式确定定点接待,就餐标准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严禁以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同时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摊派接待费,并减少了铺张浪费的现象。
(3)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因公出国境经费具有不确定性,未纳入年初预算,若各单位预算执行年度内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按照审批程序报批后,在本单位预算内经费中解决,为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
二、皮山县压减“三公”经费所采取的措施
“三公经费”是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我县认真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努力做好“三公经费”控制压缩工作。
(1)公用经费指标零增长。2022年在编制和批复下达部门预算中,对各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一律按人均公用经费计算,经费的安排一律实行压减,保证了公用经费零增长的目标。
(2)加强公务用车经费管理。2022年在公务用车实施停购的基础上,依法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实行定点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维修定点企业,并规范了维修程序和费用结算方法。继续会同纪委、采购办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
(3)加强因公出国(境)源头管理。经费先行审核和动态登记管理制度,把财政审核因公出国(境)经费作为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的前置环节,有效地杜绝了无经费预算出国(境)现象,也强化了出国(境)审批管理。
(4)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规格及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从紧控制陪同人员,不得超标准接待,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并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审批、监督和检查。 ⠂
四、我县下一步压减“三公”经费计划
今后,我县将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有关政策精神,加大 “三公经费”压减力度,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一是进一步严肃预算编制和执行。在预算编制时,重点审核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只减不增,从预算编制源头管理。同时严格预算执行,切实做好三公经费管控。
二是对公车实行定点维修、保险采购等制度,加大公车清理力度。做好公车管理,统一要求下班后各单位车辆一律入车库,同时要求各单位定期对车辆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配合纪检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
三是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将加大督查、检查和审计力度,杜绝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