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皮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01 08:57:00 浏览次数: 【字体:

                                          皮财预〔2022〕10号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皮山县财政局:
为支持各地落实好退税减税政策,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预〔2022〕10号),经研究决定,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指标1555万元,其中:支持小微企业落实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的专项资金1415万元(项目代码:Z225110010006),支持小微企业按原有政策实施的制度性留抵退税的专项资金140万元(项目代码:Z225110010007)。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科目。年终根据各地实际留抵退税需要进行清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防止闲置挪用。
二、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该项补助只能用于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不得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等支出。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相关部门按此通知做好预算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达基层,切实保障留抵退税的资金需要。



2022年4月1日

终审:
【打印正文】
  • 上一条  
  • 下一条  
您的位置: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2-04-01 20:04 皮山县财政局 T T

                                          皮财预〔2022〕10号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皮山县财政局:
为支持各地落实好退税减税政策,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预〔2022〕10号),经研究决定,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指标1555万元,其中:支持小微企业落实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的专项资金1415万元(项目代码:Z225110010006),支持小微企业按原有政策实施的制度性留抵退税的专项资金140万元(项目代码:Z225110010007)。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科目。年终根据各地实际留抵退税需要进行清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防止闲置挪用。
二、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该项补助只能用于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不得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等支出。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相关部门按此通知做好预算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达基层,切实保障留抵退税的资金需要。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