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2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护林员)的通知
皮财建【2022】3号
关于拨付2022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护林员)的通知
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为做好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设相关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护林员)的通知》(新财资环【2022】38号,和地财建【2022】26号)文件规定,现提前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护林员)资金751.92万元,其中:下达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资金9.92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742万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列为参照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检测,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贵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在下达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是,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参照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帐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资金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支出。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转款专用。对有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皮山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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