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地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 的通知》有关要求,县安委会办公室起草了《皮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4月10日18:00 前书面反馈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反馈且未沟通的,视为无意见建议。
联系人:阿卜力克木 联系电话:0903-6426624
传 真:0903-6424623
皮山县安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0日
皮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地区工作部署,根据《和田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实际,将制定皮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谋划、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从小切口入手抓关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十大行动”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七十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和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皮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工作行动取得成效,县安委会决定成立《皮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峰 县委书记
阿不都外力·阿优甫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志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 高海瑞 县委常委、副县长
阿曼姑丽·买买提 副县长
莫海龙 副县长
吕小强 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局长
成 员:伊 宁 县委办公室主任
胡 齐 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文海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杜咏江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李斌斌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宏刚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宪龙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毛华敏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张宁平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凯赛尔·斯力木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岩军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张 进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
何效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王新峰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柳 勇 县卫健委主任
王芳东 县民政局局长
苏 彤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刘志刚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
买尔哈巴·麦麦提敏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孙义选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赵德超 县水利局副局长
周洪福 县林草局党组书记
苟吉强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努尔古丽 县文旅局副局长
谢 龙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麦麦提艾力·麦麦提敏 县气象局局长
景满来 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主管领导
陈瑞彤 皮山火车站站长
梁新宇 国网皮山县供电公司经理
秦明杰 邮政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街办)乡镇长(主任)
皮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韩文海同志兼任。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各有关行业领域成立相应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领导小组。
三、任务分工
县安委会统筹做好皮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和组织推动。县安委会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跟踪督办,开展督导巡查,汇总通报情况,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行动
1.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范建立县乡二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程序报上级安委办备案。要优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挂钩。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安委会各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以县安委会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组长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科级干部担任,成员相对固定,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至少开展一次督导,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强化全过程督促指导,帮助基层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2.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和田地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要求,压实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责任。推动重点行业、新兴领域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3.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层层压实企业法人、技术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安全责任,主动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根本转变。积极组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自治区、地区组织的专题安全教育培训,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县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以考验学质量,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懂法律法规要求,懂本企业安全重点,懂同行业典型事故案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肃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代培代考或缺考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行业秩序,严格考试管理,提升培训考试质量。
(二)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4.在发展规划、产业转移、重大项目立项、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重点行业领域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鼓励优先布局本质安全水平高、上下游原料互供的产业和项目。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不断提高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全面落实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各环节安全设防标准。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三)开展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行动
5.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学习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重点内容。将安全生产、消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学和课程计划,推动把安全生产、消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使用“学习强国”新疆学习平台、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新疆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各类网络学习平台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日常教育培训,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工作能力。
(四)开展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行动
6.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严格按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实训、实操、实考,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把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高危行业领域所有员工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加强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全面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企业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健全完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7.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动态管理,2024年底前各行业领域全面细化完善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通过行政审批、考核发证等手段,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作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科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并形成长效机制。
8.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实训为主,常态化组织开展“三违” 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对“三违”人员开展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聚焦企业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组建应急救护队,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五)开展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行动
9.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将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采取安全宣讲、知识竞赛、有奖问答、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科普、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贴近生产生活的应急处突、避险逃生演练。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和自我防护意识。各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利用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咨询日和监督执法、检查调研等时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县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
10.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大篷车”下乡活动,让社会公众近距离体验和感知安全文化。鼓励各单位依托各类场馆、公园、广场与有条件的企业共建共享安全科普基地,强化各类自然灾害、生产事故体验式宣传教育。强化安全风险提醒、警示,在事故易发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安全宣传明白纸、有奖举报公告牌、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卡等。
(六)开展推进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1.聚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科技支撑、专业团队”五个维度,加快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石油开采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积极推动、引导其他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动态对标并持续改进。大力选树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信贷信用等级评定、评先创优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对审核把关不严、评审结论失实、报告抄袭雷同、存在明显错误等问题,约谈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行业标杆企业引领作用,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全面推动企业自主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12.规范企业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管理,督促企业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到对企业外包工程(项目)、外包人员同管理、同培训、同考核。深化整治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缺失、外包工程施工队伍挂靠资质问题,严格依法处理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情形。
(七)开展发挥安全科技引领支撑作用行动
13.加快推进县应急指挥部建设,建成集应急指挥、会商研判、技术支撑等功能于一体的指挥场所。运用大数据、融合通信、人工智能等手段搭建应急指挥信息化系统。围绕常态、非常态应急任务定位,健全完善指挥运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指挥体系力量,组建专家支撑和技术保障团队,科学指挥决策、高效应对处置。加快推进应急指挥部建设,2026年底前基本形成上下贯通、各负其责、相互支撑、一体应对的应急指挥部体系。
14.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进行全天候监测。全面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实现关键数据实时监测报警、安全风险动态预警提示。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5.按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加大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老旧、落后设施设备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险化学品、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八)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16.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治理。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8条硬措施,推进矿山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工作。加快灾害严重矿山智能化建设进度,强化露天矿无人驾驶应用,推进危险岗位机器人研发应用,推广人工智能技术,规范做好煤矿智能化建设和验收工作。充分借鉴煤矿智能化经验做法,率先在基础条件好、高寒高海拔或作业风险大的非煤矿山开展智能化建设,集中对非煤矿山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切实提升非煤矿山领域整体本质安全水平。
17.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落实《和田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二十项措施》,围绕“人、车、路、企、责任”各项措施全链条,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规范行车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出行运输服务体系,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化意识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对G219线(126KM)、康赛公路(128KM)、昆皮公里(71.15KM)、皮麦公路(44.1KM)、吐和高速(126.4KM)Z731(52.8KM)等路段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力度。
18.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学校、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储能电站等“新业态”,紧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旧区域”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和简易灭火装置,加强应急逃生出口和打通“生命通道”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加强物业管理,督促华康集团嘉明物业有限公司对8个小区的消防维保工作。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全县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典型重大火灾隐患。发动乡镇(街道)消防站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19.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住建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特别是确保工业园区5.3KM(高压2.2KM,次高压3.1KM)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安全。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动将商用燃气灶、可燃气体探测器纳入CCC认证管理,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
20.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并根据承诺公告情况对特殊作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改造提升和“带病运行”装置整治提升。强化高危工艺企业安全整治提升和安全风险管控,持续优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程,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化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评估。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医院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2024年底前,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全部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应用不到位问题整改。
21.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乡镇、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2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工程治理行动和校园安全、餐饮住宿、民政机构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积极参与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示范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推动农机安全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开展渔业安全经常性隐患排查治理。
23.加快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立足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为基础,以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为延伸,构建统分结合、协调联动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将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4个板块17类风险的监测数据接入平台,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功能。
(九)开展动态清零重大事故隐患行动
24.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组织监管人员全面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部门结合事故教训和行业普遍认知确定本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采取深入企业宣讲、组织集中培训、主流媒体解读等方式加强宣贯,督促各企业通过培训、帮带、实战等方式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学习,保证执法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查的出、找得准,坚决防止降低或歪曲标准的情形。
25.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销号,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并建立长效机制。
26.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治理效果评估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自查发现、主动上报、及时整改的,原则上不予处罚;对不自查、不报告、迟迟不能完成整改的,从重处罚;对假整改、不整改且冒险组织生产作业的,依法将实际控制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7.完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明确每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时限、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制定皮山县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乡镇(街道)、监管部门、企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指导行动
28.健全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机制,发挥安全生产“吹哨人”作用,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拓宽畅通各类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微信小程序举报平台,细化明确举报奖励情形,大幅提升举报奖励额度,完善举报受理、现场核查、奖金发放、信息保护等制度措施。定期公布举报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对举报的关注度,推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治理。
29.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建筑工程拆除、高处作业、土方开挖、有限空间作业、危险物品充装和接卸作业以及场内机动车辆等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有效推动解决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且行政处罚率低以及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察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严格落实自由裁量基准,积极参加全国、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
30.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提升执法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加大对于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企业及有关人员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
31.加快安全生产专业监管人员引进,通过公开招录、对口支援、交流锻炼等方式,逐步壮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参加国家、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助力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水平提质增效。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32.充分发挥各方专家优势,邀请自治区、地区行业领域专家通过“开小灶”“重点帮扶”等方式对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术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高危领域专家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深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3.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五、时间安排
从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编制印发皮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子实施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3月22日前将各子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十大行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对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领域、本单位推进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县安委办将细化评估标准,组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对各镇、各相关部门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资料审查及现场评估,逐条逐项查验任务措施推进落实情况,找短板、查弱项、补漏项,分析原因、精准施策、整改到位,确保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顺利实施、各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结合各部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严字当头、强化责任、勇于担当、靠前谋划,强力推动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地见效,固本强基、提质强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县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有关调研选题和督导检查建议。县安委会办公室分别从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应急、市场监管、消防、国网供电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安全投入。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好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资金投入。
(三)强化正向激励。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四)强化督导考核。要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附件:皮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任务分工
附件:
皮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4-2026年)任务分工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逐条逐项对照《皮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分别制定并实施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逐年分解工作任务实行台账化、清单式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
(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点突出提升大电网安全防御体系,加强大坝、电力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强化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以及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信用体系的衔接,有关安全生产项目的审核审批等,突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制定并实施能源(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二)县教育局。重点突出校园燃气、校舍及校园设施、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园特种设备、大型集体活动、防溺水、校园消防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加强安全生产相关学科建设,加快培养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人才等,负责制定并实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三)县商务局。重点突出民用爆炸物品,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拍卖、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以及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统筹考虑 安全生产,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制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等,负责制定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四)县委组织部。重点突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挂钩,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题培训等,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等,负责制定并组织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五)县委宣传部。重点突出各类宣传渠道,推动在县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负责制定并实施宣传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六)县委统战部。重点突出宗教活动场所和大型宗教活动,依法开展审批和备案工作,常态化检查和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督促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等,负责制定并实施民族宗教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七)县公安局。重点突出提升爆炸危险物品安全监管效能,强化大型活动安全隐患整治,深化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提升道路交通执法效能,营造道路交通安全文化环境,推进道路交通协同共治等,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八)县民政局。重点突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精神卫生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以及监督实施相关安全法规、行业标准等,负责制定并实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九)县司法局。重点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县政府出台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负责制定并实施司法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突出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纳入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相关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等,负责制定并实施人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十一)县自然资源局。重点突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矿山资源开发、地质勘察与测绘行业管理以及“打非治违”等,负责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十二)县生态环境局。重点突出统筹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防控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等,负责制定并实施生态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十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突出城镇燃气、城乡房屋建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城市运行安全管理以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等,负责制定并实施城镇燃气(含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安全生产、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自建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十四)县交通运输局。重点突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 辆以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交通安全监管,物流企业处理场 所、营业场所安全管理等,负责制定并实施道路运输企业、物流系统、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十五)县水利局。重点突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组织指导水库、水闸、堤防、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以及农村小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安全监管等,负责制定并实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十六)县农业农村局。重点突出渔业船舶、农业机械以及农业工程、农业设施建 设和农药监管等,负责制定并实施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十七)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旅局)。重点突出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单位)以及文物博物馆单位的安全监管;突出广播电视机构及设施设备、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宣传,体育赛事、群众性体育活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以及体育场馆设施、运营安全等安全监管,负责制定并实施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十八)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突出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托育服务机构以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等,负责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十九)县应急管理局。重点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以及有关领域“三岗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等,负责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矿山安全生产、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二十)县财政局。重点突出指导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指导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负责制定并实施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二十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突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监管和开展锅炉安全提升、电梯安全筑底和氧气瓶、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等,负责制定并实施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二十二)县林业和草原局。重点突出林业、草原、湿地、荒漠等相关单位安全监管等,负责制定并实施林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二十三)县消防救援大队。重点突出消防重点领域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楼梯和消防救援口安全、高层公共建筑安全以及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负责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二十四)县气象局。重点突出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天气与升放气球、涉氢涉气业务、气象观测铁塔运行维护等,负责制定并实施气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二十五)县邮政公司。重点突出邮政领域邮政场所、寄递、交通、消防安全等,负责制定并实施邮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二十六)皮山火车站。重点突出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等,负责制定并实施皮山火车站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