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
皮山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教育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执行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政策,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四)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五)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及定编定员等工作。
(六)督促检查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和教研活动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教研课题申报、管理、指导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
(七)负责做好高考、中考、区内初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考试工作,督促学校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组织实施中小学、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
(八)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指导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教学设备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九)承担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十)完成皮山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党建办。一是组织落实教育局领导班子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教育局党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二是负责教育局的内部管理,包括办公室管理、机要工作、保密工作、文书档案管理等方面。三是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督查、政务公开、建议提案答复、来信来访等机关日常工作。四是负责机关及各级各类学校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党费管理、组织生活等工作。五是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二)教师服务管理科。一是负责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和编制管理工作。二是负责机关干部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教师表彰事宜统筹实施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职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三是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干部教师电子档案建设工作。四是负责各学段支教教师、西部志愿者、公费师范生管理服务工作。五是承担全县学前和中小学教师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国培计划及自治区和地区的各类教师培训工作。六是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收集、核查、处置等工作。
(三)财务核算中心。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单位年度预算,对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审核、记录、计算和报告所管单位财务收支和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二是按时出具符合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等会计信息,定期对核算单位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积极督促和指导各学校做好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四是负责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的统计和管理。
(四)教研电教中心。一是拟定县域内中小学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学改革等。二是组织指导、检查、评价全县中小学教学业务工作,了解并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三是推进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四是负责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研究、结题,论文推荐评审,定期开展区域性教研活动和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工作。五是组织各级各类教师教研活动和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工作。六是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检测工作。七是负责全县学前和中小学电化教育和信息化教育,以及远程教育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观摩、评比、经验交流、设备的维护、技术指导服务及培训等。
(五)学生服务管理科。一是督促指导学校章程的制定和执行工作。二是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定、毕业证书的发放监印工作。三是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四是完成每年教育事业统计。五是负责全县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六是负责失能儿童、伤残儿童的诊断鉴定工作。七是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等工作。八是负责县域内学校学生转学、借读等手续的办理工作。九是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十是指导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建设、师资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等工作。十一是指导协调成人非学历教育工作。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十二是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各类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解读工作。十三是组织实施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十四是负责组织并指导成人高考、自考报名、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工作。十五是组织实施好考区的考务工作,做好对实施考试考点的各项考务工作检查。
(六)思政宣传科。一是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德育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德育工作。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学校认真落实家长学校工作。三是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四是负责教育宣传工作。五是承办节假日、寒暑假校外兴趣特长班的培训工作。六是开展研学旅行教育实践活动、校外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等暑期各类主题活动。七是负责学生体育、艺术比赛的组织与实施。
(七)教育工程项目办。一是负责教育系统项目的申报、手续办理、实施、竣工后期及项目档案等工作。二是负责各校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摸底工作。三是完成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改扩建学校工程建设工作。四是负责教师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五是负责学校校舍维修工作。
(八)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一是统筹实施全县教育扶贫工作,负责教育扶贫各项工作及档案材料完善更新情况,负责“雨露计划”项目的实施,开展助学金受助学生的审批和认定。二是负责各种公益性资金享受名额的评选推选工作。三是负责师生救助帮扶性工作。四是做好学校食材采购前期准备工作,督促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
(九)教育督导室。一是综合协调对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制定县域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制度和指导性文件。二是对县域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进行督导检查。
三、负责人:阿布都热合曼·阿布都格尼
四、联系方式:0903-6427187
五、办公地址:皮山县民生路2-1号
六、办公时间:夏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