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二)拟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
(四)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协调社会各界扶贫工作,协调各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五)负责指导贫困人口培训、职业教育、就业和劳动力转移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扶贫政策,扶志扶智等宣传工作。
(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村振兴局隶属1个事业单位
皮山县脱贫攻坚数据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皮山县乡村人口数据采集、上报和维护;负责皮山县乡村人口信息数据分析,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撑;负责指导各乡(镇)、村(社区)对监测对象开展信息采集;定期对国家及自治区乡村振兴系统平台信息数据质量进行检测,并形成分析报告。
三、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负责人:刘占营
联系方式:0903-6427980
四、单位地址
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新城区胜利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