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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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0435649/2023-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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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皮山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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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 皮山县统计局机构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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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统计局机构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 2025-03-24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四)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及能源、投资、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县乡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农业产业化统计监测,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经济、收入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片区、园区、各部门、企业的统计业务工作,指导名录库建设等工作。

(十)负责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分析研究。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的住户收支调查,包括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消费、投资等调查。负责住户调查员的培训督导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户调查基础工作建设和数据评估、报表审核及上报,负责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地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卿孝彬

联系电话:0903-6422472

地址:皮山县新城街道安徽大道2号(政府部门联合办公大楼4楼)

    办公时间:

 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

 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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