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成果,皮山县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一个,为塔里木河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国家级重点预防区范围涵盖新疆18个县(市),其中包括皮山县及和田地区其余8个县(市),全区域重点预防总面积达 12113.7km²。由于国家级划分以大范围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未单独明确各县(市)具体面积,根据《和田地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的进一步复核落实,皮山县纳入该国家级重点预防区的相关管控范围与区域生态保护要求保持一致,重点聚焦天然植被保护与人为水土流失防控。
根据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完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技术报告》(2017年8 月),全疆共划分了2个自治区级重点预防区、4个自治区级重点治理区。和田地区不在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内,皮山县相关防治工作主要依据国家级、地区级及县级规划实施。
根据《和田地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和田地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治区划分结果显示,皮山县涉及地区级重点防治区面积2578.8km²,其中地区级预防保护区面积2260.8km²,地区级重点治理区面积318km²。结合区域水土流失现状:南部山区存在陡坡侵蚀风险、中部戈壁植被脆弱、平原灌区面临风沙威胁等特点,在国家水土保持整体区划和自治区、和田地区水土保持规划的指导下,依据《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划分导则》(SL717-2015)及现状调查情况,皮山县县级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如下(详见表 1-1):
一、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3个)
南部中山区草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康克尔柯尔克孜族乡、杜瓦镇、垴阿巴提塔吉克族乡等南部山区乡镇,区域内草场植被是水土保持核心屏障,水土流失潜在风险较高。重点实施草场禁牧休牧、围栏管护,严格控制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全县此类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达62097.16公顷),保护天然林草资源。
中部戈壁天然植被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覆盖阔什塔格镇、赛图拉镇等中部戈壁区域,该区域植被覆盖率低、生态系统脆弱,重点采取植被封育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严格管控石油开采、道路建设等生产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影响。
平原灌区北部边缘荒漠植被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包括固玛镇、木奎拉乡等平原灌区北部区域,聚焦荒漠与灌区过渡带植被保护,防范风沙侵蚀对耕地的影响,实施荒漠植被管护与灌溉节水配套措施。
二、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2个)
南部低山沟壑重点治理区:涉及桑株镇、皮西那乡、克里阳乡等南部低山区域,该区域沟壑发育、水土流失活跃,重点实施坡耕地整治、梯田建设、沟壑固坡防护等工程,配套林草植被恢复措施,减少坡面侵蚀与沟道冲刷。
中部平原灌区防风固沙农田防护重点治理区:覆盖巴什兰干乡等中部灌区及周边区域,针对农田风沙危害问题,构建农田防护林体系,实施秸秆覆盖、免耕种植等保土耕作措施,完善灌溉排水系统,提升灌区水土保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