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皮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全面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全县各级河(湖)长积极响应,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开展河湖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河(湖)存在的问题,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一是设立完善县级12人、乡级48人、村级112人组成的共172名河湖长责任体系,河湖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1个,实现全县109条河流,2座湖泊管理全覆盖,并对其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截至目前,三级河湖长应巡河2208次,实际累计巡河2273次,巡河18.24万公里,巡河时长6125.87小时,超额完成巡河任务,保障了河道正常运行。
(二)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认真落实(自治区总河湖长4号令《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令》)。县河长办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带动各乡镇对全县范围内重点河流河段、山洪沟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区域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加大汛前巡查力度。重点巡查是否存在“乱占、乱建、乱堆、乱采”等四乱问题,全面排查整治阻水建筑物、林木、高秆作物、阻水道路、桥梁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截至目前,未发现“四乱”问题。
(三)规范履职评议管理。严格按地区河长办要求,在全面征求各乡镇河长办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县、乡级河湖长2024年度工作履职情况评议,并填报自治区河长制信息平台。
(四)积极开展河(湖)长制宣传。利用“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推动河湖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河(湖)长制工作、河流保护的宣传引导仍需加强。群众河流保护意识不强,参与主动性不高,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好河湖管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科学谋划布局,严格工作标准,提高巡河质量。坚决杜绝打卡式巡河,巡河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了解问题属性,能正确分析“四乱”问题及其他问题并清楚问题发生原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二)持续加强河(湖)长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河湖长制,进一步增强农牧民河湖保护意识,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环境,从根源上防止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堆积杂物堵塞河床、非法采挖砂石等“四乱”问题,使群众成为河流环境治理的生力军。
皮山县水利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