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10435649/2024-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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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皮山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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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 皮山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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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全面领导下,县统计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流程,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了统计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统计局主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条,其中《皮山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条、皮山县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3条、《皮山县统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皮山县统计局组织相关人员多次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按时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皮山县统计局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撰稿人初审、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复审查、主要领导审定的程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性审查,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到位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统计局未建立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县委、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实效性有待加强,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新媒体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三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特别是政策解读做得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皮山县统计局将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增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和统计服务能力为核心,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2022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皮山县统计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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