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10435649/2023-0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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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皮山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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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 皮山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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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皮山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化,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特向社会公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皮山县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自治区、地区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扩大公众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打造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机关,为皮山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氛围。

(一)公开平台建设。皮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内容简洁明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5条。

(二)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一是推动农业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皮山政府网站、新疆政务服务平台,上网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案件,使农资经营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有效推动了农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公示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42批次2项,公示率达到100%。二是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放管服”改革,认真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逐项制定审批服务规范和审查细则,为依法、公开、透明做好审批和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建立并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实行“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管理,目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涉农检查清单、执法检查人员8人录入实现全覆盖;开展随机抽查监管企业5家,完成年度计划。

(三)回应社会关切。为保障全县畜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和田地区关于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联防联控局面,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牧民的切身利益,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根据《和田地区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的公告》,倡导广大群众担任监督员,落实监督义务,积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线索。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皮山县农业农村局当年预算、上年度决算和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坚持“凡检必公开”原则,及时通报皮山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原则上每季度通报1次,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消费。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组织执法人员溯源追查,并通过媒体曝光,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消费。三是按照《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耕地力保护补贴、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六类项目的政策依据、申请指南、补贴结果、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内容进行了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5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42

42

处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未能及时报备公开信息;

二是个别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足,业务能力欠缺,需要加强业务培训。

(二)改进措施

2023年将重点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提高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督查通报工作情况,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皮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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