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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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特岗教师能不能享受自治区统发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 ||
来信人 | 皮** | 来信日期 | 2016-07-12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庞书记: 您好! 我们是本县的特岗教师,关于特岗教师自2015年1月至今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到现在还未落实,我们多次向教育局询问,回复总是不明确。 身为特岗教师,我们的工作量、工作内容与正式教师是一样的,况且特岗教师大部分来自于外地,生活方面有一定困难。本次津贴也有我们的份,但具体补发时间却总是拖,还望领导能帮助解答并给予解决。 盼回复! 皮山县全体特岗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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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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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信访办 | 回复日期 | 2016-07-19 |
办理结果 |
关于政府办公室(20160714)号阅办单的答复:特岗教师属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招聘的教师,招聘后在乡镇学校服务三年后办理入编手续,服务期间,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但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工资来源渠道不同,特岗教师工资由自治区财政按年度一次性核发; 针对教师艰苦边远津贴的补发问题,在编教师已于2016年5月予以补发,特岗教师因自治区专项经费未下拨而未落实,待自治区特岗教师专项资金下拨后,及时予以考核兑现。(皮山县教育局于2016年7月18日办结) |